手記

關於外語和翻譯的幾件有關又無關的小事

司法院的德國裁判選輯、幾位老師的德文課,和一部被譯成英文的德國民法

2026-06-24發表約 1 分鐘翻譯德文師長談話司法院譯本

前段時間準備導讀,順便整理了司法院做的一部分中譯外國法學資料。「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到 114 年出到第十八輯。83 年的第五輯還是直排,85 年的第六輯就改成橫排了。

翻到老師在 102 年第十四輯譯的那件 1964 年判決,父母子女所得強制合併申報違憲。查了一下時間,那前後剛好是釋字第 692 號,老師寫了文章評論子女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的減除,文章裡點名贊同湯德宗的不同意見。

老師早就跟我講過,單純的外語翻譯沒有學術價值。我的理解是,做研究寫文章的過程裡順手翻一點可以,別讓它佔掉太多時間。好的。

上週一談話,湯老師講到他在台大大學部的時候,五十年前,德文是耕莘文教院的德國神父來教的。後來神父身體不好,不方便到學校,他們兩個同學就自己跑去耕莘上課,一直上到聖誕節。

到了研究所,學分上還是必修德文。那時候有馬漢寶太太蕭亞麟的課,剛上沒幾節,學校辦了一場檢定考試,只有他一個人通過(他講到這裡特別強調了一次),德文於是不用再上。楊日然老師怕太便宜了他,叫他再去學法文。他每週在東吳上九小時的法文課,學了三期,學到高級班,結束以後回台大上法文的法學名著選讀。後來奧地利學者來訪問演講,兩場,許老師和湯老師各譯一場。

孫迺翊老師也講過,她的德文課是 Frau Ma 教的,上課有時候直接到老師家裡去。同一位蕭亞麟。孫老師講了更多她的事。1937 年中日戰爭爆發,七歲的她從上海被送到德國寄養,在納粹德國一路住到戰後;德國漢學家洪素珊來台大客座時與她成為同事與朋友,後來把這段經歷寫成小說《銀娜的旅程》。實在太奇妙。

湯老師還提到,尼克森當副總統任內來台灣,特別要拜訪王寵惠,就是因為他把德國民法譯成了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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