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itutional Court Archive

憲法法庭案例庫釋字・憲判・暫時處分

把中華民國司法解釋沿革——行憲後 874 件(大法官釋字・憲法法庭裁判,取自憲法法庭官網)與 行憲前 6354 件(大理院/最高法院/司法院統一解釋;現有底稿取自維基文庫,正以紙本重校)——做成可檢索的研究工作台: 主題與年代篩選、意見書作者與立場、共同具名網絡、引用統計,以及可直接進論文的引註與 BibTeX 匯出。

大法官解釋813
憲法法庭判決57
實體裁定4
具名意見書1854
行憲前統一解釋6354大理院 2012・最高法院 245・司法院 4097
打包這位大法官的全部資料:

朱富美

屆次 現任大法官任期 2023年10月1日 – 現任提名蔡英文出身 檢察官留學 美國性別 女官方簡歷 自傳 提名簡歷
提出意見書6
加入意見書10
主筆判決0
參與解釋0
參與裁判18

案件參與 18 件

意見書 16 份:協同 1・部分協同部分不同 1・部分不同 4

2024年10月25日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認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全部、一部、PDF
2024年10月25日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認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全部、一部、PDF
2024年10月25日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聲請人認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全部、一部、PDF
2024年9月20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主張如附表二所列各該確定終局判決,分別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PDF
2024年9月20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主張如附表二所列各該確定終局判決,分別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PDF
2024年9月20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主張如附表二所列各該確定終局判決,分別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PDF
2024年9月20日部分不同意見書聲請人主張如附表二所列各該確定終局判決,分別所適用之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PDF
2024年8月9日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為薪給事件,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48號判決,所適用之中華民PDF
2024年8月9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為薪給事件,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48號判決,所適用之中華民PDF
2024年5月24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一審理附表二所列之刑事妨害公務等案件,認其所應適用之刑法第140條(含中華PDF
2024年5月24日部分不同意見書聲請人一審理附表二所列之刑事妨害公務等案件,認其所應適用之刑法第140條(含中華PDF
2024年3月15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一至三十五分別認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定,暨所適用中華民國86年11月26日修PDF
2024年3月15日部分不同意見書加入聲請人一至三十五分別認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定,暨所適用中華民國86年11月26日修PDF
2024年3月15日部分不同意見書聲請人一至三十五分別認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定,暨所適用中華民國86年11月26日修PDF
2024年1月26日協同意見書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認所受不利確定終局判決及其所適用之毒品危害防制PDF
2023年12月29日部分不同意見書聲請人因請求返還土地事件,認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311號民事判例等牴觸憲法,聲PDF

僅參與、無個人意見書(11 件;解釋為署名列、裁判為官方合議庭名單)

共同具名對象

意見書清單整理自官方附件檔名與內嵌正文;「收於抄本」表示該意見書僅收於全案合訂 PDF。參與名單皆為官方實據: 解釋來自官方頁末尾的大法官署名列(813 件全覆蓋,迴避或未參與評議者不在列),裁判來自官方合議庭名單; 「加入◯◯部分」等範圍限定照檔名原文附註。頁面上的「匯出清單」提供離線批次下載用的案件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