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前・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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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責任:陳寅恪(作者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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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次序
附記
史家紀事自以用公元西曆爲便。但本稿所引資料,本皆陰曆。若事實發生在年末,則不能任意改换陽曆。且因近人所編明末陰陽曆對照表,多與當時人詩文集不合,不能完全依據也。又記述明末遺民之行事,而用清代紀元,於理於心,俱有未安。然若用永曆隆武等南明年號,則非習見,難於换算。如改用甲子,復不易推記。職是之故,本稿記事行文,往往多用清代紀元,實不獲已也。尚希讀者諒之。
錢柳逝世後三百年,歲次甲辰夏月,陳寅恪書於廣州金明館,時年七十五。